俱乐部转让规定:至少18名球员与俱乐部的合同在新赛季仍有效
作者:  |  字数:7679  |  更新时间:2025-12-13 9:10 全文阅读

12月3日讯 中足联印发了《中国足球职业联赛俱乐部变更注册协会及股权转让规定》的俱乐俱乐季仍通知,其中第十八条、部转部第十九条对俱乐部重要股权转让作出了规定。让规

第十八条 转让方应具备的定至条件

(一)转让方所属俱乐部至少有十八名职业球员与俱乐部的工作合同在新赛季开始后仍有效;

(二)申请转让时,不存在与行业内单位或个人的少名逾期债务。

第十九条 受让方应具备的合同条件

(一)受让方应为中国大陆地区(即中国足协管辖范围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单位。经营博彩业务或其关联方经营博彩业务的新赛法人单位禁止参股俱乐部;

(二)受让方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商业信誉;

(三)受让方最近两年的有效所有者权益或注册资本金至少应达到中足联相关准入规定中要求的拟受让俱乐部所属级别联赛最低所有者权益的五倍;

(四)原则上近三年未受到过严重的行政处罚;

(五)受让方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俱乐俱乐季仍下属子公司、部转部法定代表人、让规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职业俱乐部及其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受让方及其殷东、定至实际控制人、少名法定代表人、合同高级管理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新赛无足球行业内的严重纪律处罚记录;

(七)无其他影响受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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